基隆市正濱國小附幼招生(依當年度招生簡章為準)
報名時間:每年五月初(實際日期依當年度之招生簡章為準)
報名地點:(實際地點依當年度之招生簡章為準)
招收人數及年齡(含直升幼兒):
(實際招收人數依當年度之招生簡章為準)
(酌減人數依報名當天特教鑑輔會核定資料為基準)
1、大班(5足歲):
2、中班(4足歲):
3、小班(3足歲):
(如:107學年度-小班3足歲--103 年 9 月 2 日至 104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
抽籤時間:(依當年度之招生簡章為準)
錄取公告時間:(依當年度之招生簡章為準)
報到日期:(依當年度之招生簡章為準)
登記資格:
(一) 一般入園資格:
1. 設籍本市或居留本市之外籍、華裔幼兒(原住民幼兒不受設籍限制)。
2. 有合法監護人之寄居幼兒。
(二) 優先入園資格:
1.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依序列優先入園之第 1 順位。
(1) 具本市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實施辦法第四條所定資格順序:身心障礙幼兒、原住民 幼兒、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 女。
(2) 市府轉介輔導或安置之幼兒。
(3)校(園)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不受一般入園資格限制)
2.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並列優先入園之第 2 順位,每班至多 5 名:
(1)輕度身心障礙者子女
(2)父或母一方原屬國為外國籍之幼兒
(3)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三) 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以符合第 1 順位資格者為優先,幼兒園於尚可招生名額內,依序錄 取符合第 2 順位資格者,如超過每班 5 名名額則依優先入園所列順序錄取,如條件相同者競額時,公開抽籤決定之。
(四) 具優先入園資格者,未於登記時間內辦理登記,視同放棄。
登記方式:
一、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如符合規定,應於戶口名簿上該名幼兒資料之備註欄旁空白處加蓋當年度之招生戳記)和優先入園證明文件正本。
二、幼兒登記以 1 園為限,非經切結放棄不得於第 2 園登記,違反規定者,取消其所有錄取資格。
錄取順序:
除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優先接受教保服務外,其餘幼兒園入園錄取順序如下:分齡班依該年齡層,以具優先入園資格身分優先錄取,尚有名額招收一般身分幼兒。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幼兒園:02-24635551*61 綿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