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下載 學生轉學-[轉出、轉入、出國就學保留學籍 ]申請表單
學生轉學程序與注意事項
【轉入】
一、 家長必須先至戶政事務所辦好戶籍轉移(轉移至本校學區,學區請參考下方一覽表)。
二、 至孩子原先就讀學校辦理「轉出」。請事先電話確認承辦人在校,也讓學生導師知悉學生即將轉學。
三、 攜帶原就讀學校開立之「轉學證明」、遷入本學區後之「戶口名簿」(或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教務處學資組辦理轉入。
四、 若監護人為父母,父母雙方無法同時到校辦理,請填寫「轉學委託書」,由其中一方到校辦理轉學手續。
五、 填寫轉入學童資料表。
【轉出】
一、請事先告知班級導師,以利相關文件及學用品整理。
二、家長必須先至戶政事務所辦好戶籍轉移(轉移至新就讀學校學區)。
三、請攜帶戶口名簿(已辦妥戶籍遷移)、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教務處學資組辦理轉出。
四、若監護人為父母,父母雙方無法同時到校辦理,請填寫「轉學委託書」,由其中一方到校辦理轉學手續。
五、填寫轉學申請書。
六、手續辦好後三天內(例假日不算),務必攜帶「轉學證明」及辦好之「戶口名簿」至欲轉入學校辦理入學。
【本校學區一覽表】
中正區
正砂里(除 15.20.22 鄰)、中砂里、砂灣里、建國里、真砂里、海濱里(第 8.9.10.11 鄰)
轉學提醒事項:
辦理轉學作業時請配合下列事項:
1. 學生家長「雙方」(或其他指定監護人)須親自到場辦理,且繳驗身分證件,並於申請書簽名;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除仍須檢附身分證件外,另須出具本委託書。(若父母均無法到場,須出示2張身分證件及委託書)
2. 請備妥轉學佐證文件,依不同轉學原因提供相對應文件證明或不拘形式之入學通知,以備查驗。
轉出
A、學童戶口名簿
B、家長雙方身份證件
C、非遷居者轉學原因-佐證文件(驗證後影印即歸還)
l 出國或國外學校入學:錄取通知或機票影本(擇一),到校填寫[保留學籍申請書]。
l 公立學校藝能班/自學團體:錄取證明/錄取通知/網站公告(擇一)
l 就讀私立學校:錄取證明/繳費通知(簡訊或 email 亦可)
轉入
A、學童戶口名簿
B、家長雙方身份證件
C、原學校轉出單
【表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