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鑑定安置說明會時間:110年12月4日(六)上午9時至12時於德和國小辦理。
(二)申請資格:1.戶籍設於基隆市或本市110學年度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應屆畢業生;2.居所地設於基隆市且相當於國民小學應屆畢業之僑生。
(三)簡章販售時間:自111年2月8日(二)起至2月25日(五)(例假日除外)每日9時至16時止。
(四)簡章販售地點:請至安置學校購買(中山高中、安樂高中、銘傳國中、武崙國中)。
(五)受理鑑定申請(含書面審查及初選):111年2月24、25日(四、五)。
(六)初選評量:111年3月19日(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