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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基隆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使用國產豬肉管理工作手冊」,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28日臺教綜(五)字第1090127370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於109年8月28日函示各級學校應一律使用國產豬肉、牛肉,防止含有萊克多巴胺之進口豬肉食材流入校園。
三、本府教育處為協助學校及教育機構落實肉品來源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本市學童午餐膳食之衛生安全,並確保校園食安防護網絡更加完善,參考教育部109年11月13日頒布「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範本)」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對於學校使用國產豬肉、牛肉政策,編纂本工作手冊,內容包含契約內容變更、肉品來源標章標示辨識及公告、自主檢核及本府教育處查核機制,供各教育場域管理單位參考辦理,並落實食材登錄政策,食材公開透明讓學生及家長安心,本府教育處將加強抽查,共同為學童食品安全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