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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校外教學應行注意事項」1份,請配合旨揭事項辦理校外教學活動,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3623A號函及本府109年2月17日基府教學參字第1090105826號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詳見附件。